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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3-02-06 阅读:2,744 次

2012年,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下称本委员会)各项工作在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本委员会2012年度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了全国律协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融资、企业贷款和民间借贷的起草、修改工作,并最终编入《浙江省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

1、成立《操作指引》起草小组,确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由柴律师牵头,企业贷款及民间融资指引由黄耀律师牵头,企业债发行指引由竺浩兴律师负责,并由全体委员共同参与起草。

2、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1月15日前完成提纲,2月15日前完成初稿,2月26日上报省律协。

3、向本委员会全体委员公开征集上述三部操作指引的修改意见,采纳部分意见修订后成为正式文本。

二、为全体委员提供参与各项活动的平台。

1、第二届浙江律师论坛召开,通知本委员会各委员积极参与,并且通过本委员会汇总上报多篇论文。

2、浙江省委政法委开展万件案件评查工作,本委主任吴清旺为特邀督查员。通知各委员将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诉讼案件提交给本委员会,经省律协初审后,向省委政法委报送。

3、转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服务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大量文件。

4、2012年8月31日在之江饭店举行新加坡仲裁委研讨会以及模拟庭活动,安排本委员会五位委员参与并交流学习。

三、2012年11月23日召开我委2012年终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委员及申请入会的律师自我介绍,有利于各委员之间进一步交流及资源共享。

2、我委主任吴清旺通报2012年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3、举行我委内部沙龙,交流办案心得。各委员围绕金融保险领域自己所代理的案件介绍成功或失败或困惑的心得,由主讲律师提出案例及争议焦点,多名与会者畅所欲言,分享经验。

四、11月24日我委与杭州仲裁委、浙江城市学院法学院联合举办浙江省民间融资实务高峰论坛。

1、论坛邀请杭州、温州两地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法官、金融行业领导以及金融专业律师讲授。分别为(1)浙江高院民四庭副庭长、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兼职教师、原浙江高院民二庭《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起草人徐向红,演讲题目:《借贷纠纷案件的热点问题》;(2)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处长、《浙江金融》杂志社总编、省金融学会副秘书长、高级经济师王去非,演讲题目:《浙江省民间金融发展状况研究》。(3)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分所负责人,浙江省省直律协副会长、党总支委员,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姜从华,演讲题目:《企业民间融资的法律化路径》。(4)全国优秀法官、温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郑国栋。演讲题目:《温州金融改革与金融审判实务》。(5)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金融经济师、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

副主任柴善明。演讲题目:《民间融资的几个法律问题》。

    2、与此同时,本次论坛采用了主讲人和与谈人共同参与互动的形式讨论严肃的法律问题,灵活新颖的活动形式开放的讨论气氛更能激发思维的碰撞与智慧的火花。

本次活动正如其名,深入探讨了民间融资的现实与未来,植根于脚下放眼于未来,从实务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既为众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经验交流与互相学习的机会,亦有利于推动我国关于民间融资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五、结语

本委员会的队伍在不断壮大与发展,工作模式和研讨方式也日渐成熟。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本委员会将在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社会作用等方面做出更有成效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