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到宁波作《新刑事诉讼法解读》讲座,讲座设在宁波律师学院。
讲座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必要性和注意的问题等;二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组成部分、考虑点与执行中要注意的问题。李寿伟用五个关键词高度概括了此次刑诉法修改的特点,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科学民主立法、从国情出发。
新刑诉法有290条,较之前增加65条,有实质内容修改的涉及82条。修改涉及的可概括为“1+7”模式,“1”就是尊重保障人权,“7”就是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制度、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这七个方面。
他还着重介绍了刑诉法修改后与律师执业关系密切的证据制度与辩护制度等内容。如证据概念、种类、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基本证据类型、行政与刑事证据衔接、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证人鉴定人出庭保护等。辩护制度中,一是辩护原则,二是委托辩护人,三是辩护人的责任,四是辩护律师的会见阅卷,五是具体诉讼权利,六是法律援助执业保障。
在讲座互动环节中,与会人员的提问涉及到新刑事诉讼法的方方面面。有涉及律师权利的,如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调查权如何行使,是否有阅卷权;侦查阶段的会见,律师是不是必须同步录音录像才能保护律师自身,怎么区分正常的指导与犯罪。有对具体问题的认识解释的,如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是否仅限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诱供是否属于该范围;律师是否可以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他同案犯的供述或其他证人的证词以核实情况,是否可以让犯罪嫌疑人看相关案件材料;不得自证其罪与如实供述如何把握。有涉及刑诉法修改情况的,如96刑诉修改后,公检法系统出台了各自的解释与规则,这次修改对此有何改观等等。
此次讲座吸引了来自宁波市律师行业、法院、检察院、高校法学教授学者等420余人前来听讲,对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促进法治宁波建设、提升公民法律意识与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