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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2012度工作计划
日期:2011-12-22 阅读:3,208 次

2012年是本届劳保委的开局之年,劳保委将在省律协的领导下深化本届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度的工作,结合劳保委的实际情况,借鉴兄弟专业委员会的优秀规划和计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召开一次全委会。

计划于2012年3月份召开一次劳保委全体委员大会, 将2012年的工作计划告知各位委员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工负责落实各项工作。分解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的分工和届内、年内工作任务,加强委员间的交流和了解,增进友谊,营造和谐向上、协作进取的氛围。

    二、开展浙江劳动实务论坛活动

计划在2012年开展七场专题论坛讲座,争取与省工商联或省总工会协作,受众为非委员律师或企业家、HR。暂拟内容为:

(一)、工伤保险专场

1、工伤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的关系

2、职业病的诊断

3、工伤的申报、认定

4、伤残等级的鉴定

5、工伤待遇及承担主体

6、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并存下的维权问题

7、非工伤死亡的待遇

8、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二)、工资报酬及工时专场

1、工资报酬的范围(或者组成)

2、工作时间

3、加班工资

4、业绩提成

5、年薪制问题

6、不同工时制度

7、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三)、保密与竞业限制专场

1、保密的范围

2、保密人员的确定

3、保密的期限及保密补偿(补贴)

4、保密责任及救济途径

5、竞业限制的范围

6、竞业限制人员的确定

7、竞业限制的期间及经济补偿金

8、竞业限制期间的责任和救济途径

9、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四)、劳动合同专场

1、劳动合同的有效订立(注意主体、内容的合法性)

2、试用期问题(注意试用期的社保、工资及解除问题)

3、规章制度适用问题(注意规章的合法性)

4、劳动合同的有效终止

5、劳动合同的有效解除

6、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7、工作交接、社保终止、出具证明、档案转移等附随义务的履行

8、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五)、用工管理专场

1、录用手续

2、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

3、集体合同

4、劳保福利问题

5、工会制度

6、争议协商机制

7、该专场的疑难问题

(六)、休假及待遇专场

1、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待遇

2、年休假及待遇

3、婚丧假及待遇

4、产假、哺乳假及待遇

5、病假、医疗期及待遇

6、探亲假、事假及待遇

7、调休问题

8、教师的暑假及待遇

9、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七)、劳动争议的处理专场

1、劳动纠纷投诉、劳动监察

2、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及异议

3、仲裁时效问题

4、仲裁中异地之地方法规适用问题

5、仲裁裁决的不同结果及救济

6、生效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

7、该专场内容之疑难问题

三、组织一次加班工资法律问题的研讨。

    目前,加班工资逐渐成为企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组织委员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通过这样的形式可以体现浙江律师的声音、彰显浙江省律师的业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增加广大委员、律师对劳保委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四、征集理论研究论文及律师办案札记,完成第一卷理论研究专著的出版

    将劳保委委员分成四个课题组,设课题组组长。课题组组长制定课题计划,根据课题计划的安排向课题组组员征集论文及办案札记,在2012年11月完成第一批论文和办案札记的收集整理,并校对整理,争取出版。

    五、向省律协推荐优秀理论文章

收集劳动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文章,向省律协推荐优秀理论文章,并且组织相关优秀理论文章的作者介绍理论研究的经验和体会,推进和提高律师理论研究的水平。

六、完成《浙江律师办理劳动法律业务常用法律规范手册》的修订工作,并争取出版。 

    七、进行业务培训。

业务能力和水平是作为我们律师的看家本领,劳保委更有责任为各位委员提供业务培训的机会,以提高我们的专业水平。故在2012年将邀请业内和院校资深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1次的有关劳动法律业务的讲座。

    八、做好委员间联系沟通工作

继续发挥好劳保委qq群的作用,有效的利用QQ传输信息的及时性、便利性和使用的广泛性,利用QQ平台发布信息,讨论案例,交流思想和业务心得,实现资源共享。建议每周安排一位委员,对群进行关注,收集委员们有疑问的案例和关注热点,发送给劳保委领导,搭建劳保委领导班子与委员沟通的平台。针对委员上报的一些疑难案例,请专业委员会的资深律师和委员以及法学专家进行论证,出具专家意见。供律师在办案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