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杭律师事务所与浙江百元律师事务所合并公告
日期: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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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杭律师事务所与浙江百元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并研究决定注销百元律所,原代理的案件在浙江临杭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即日起百元所不再接收新案件,百元所原有债权、债务、财产均由临杭所概括承受。敬希有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
起45天内向临杭所申报债权,有关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杭所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浙江临杭律师事务所 浙江百元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6月14日
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