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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5-02-15 阅读:2,519 次

2014年度,浙江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在律协常务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秘书处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201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重点工作突出,两个主题活动非常成功

1、 针对行政法重点业务举办研讨会

2014年8月24日,行政委在杭州召开行政法重点业务研讨会。会议由朱卫红主任主持,行政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60余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作了《如何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讲座。朱教授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介绍了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领域,重点介绍了律师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方法,并提出了专业水平、执业能力、规范服务等基本要求。浙江省高院行政庭审判长马国贤作了《行政案件裁判思路—法官眼中的行政诉讼》的专题讲座。马法官介绍了我国司法改革、行政法“三难问题”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行政审判现状,讲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裁判理念和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并就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了详细分析。

本次会议还总结了行政委上半年工作,并就下半年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提出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2、成功举办“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

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的行政诉讼法,经过25年终于迎来了重大修改。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经过努力以及紧张的筹备工作,2015年1月11日,浙江省律师协会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在杭州紫金港国际饭店正式举行。省律师协会章靖忠会长亲临会场作了讲话,强调全省律师要以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为契机,全面开展行政诉讼的研究学习和业务,为法治浙江建设而努力。朱卫红主任成功地邀请到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博士为全体律师授课。王庭长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剖析极具广度和深度,其介绍的《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出台到修法的过程,给许多年轻律师特别是80后律师补了一课中国现代法制的历史。培训班原定名额150名,但最终踊跃报名并参加培训的律师(含公职律师及司法厅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280余人参加,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朱卫红主任评价为是近10年来行政专业委员会组织举办的活动中,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效果最好的一次活动。行政专业委员会的大部分委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二、专业研究有成果,委员在律师论坛论文获奖

1、2014年7月27日,朱卫红主任、项坚民副主任等律师参加了在义乌举办的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朱卫红主任提交的《浅议杭州汽车限牌令的法律效力》,项坚民律师提交的《论土地出让合同中的抗辩权》两篇论文获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专委会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的论文征集、评选工作。

2、2014年10月,朱卫红主任提交的《论我国城市汽车限牌政策的合法性》一文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2014年会上交流并入选该年会论文集。

3、2014年10月24日,项坚民副主任等律师参加了在合肥举行的第十二届华东律师论坛。项坚民、徐超、周怡共同撰写的《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风险》获得三等奖。

4、朱卫红、陆之悦律师参与对2014年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审理海域(滩涂)行政诉讼案件的调研》的课题评审。

    三、服务行业有行动,委员起草业务操作指引

    1、2014年1月至8月,朱卫红主任受杭州市律师协会委托负责撰写《杭州市律师协会风险防控指引》(行政篇),经多次选题、讨论、撰写、修改最后形成了22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领域的风险提示。这项任务的工作量极为繁重,天册律师事务所的陆之悦律师作为行政专业委员会的候补委员也参与了此项工作。

2、2014年10月,项坚民副主任受杭州市司法局委托起草《杭州市“三改一拆”的操作指引》。该指引内容丰富,有“三改一拆”的流程图,法律政策的汇编等。

四、参政议政有成果,委员政协提案受重视

1、2014年4月3日,朱卫红主任赵伟东律师、麻侃律师等参加省律协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社会发展部部长胡虎林率领的12人调研小组进行座谈调研。

2、2014年9月16日,麻侃秘书长受邀参加市政府“我市出租车运营机制改革研究座谈会”,并提出相关建议。

3、麻侃秘书长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被杭州市上城区政协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并作政协大会发言,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引起了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五、委员参与地方立法

1、受杭州市人民政府邀请,2014年4月19日,朱卫红主任、项坚民副主任参加《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合法性审查。

2、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专委会朱卫红主任就吴拓邦、罗群生、王先生等三位公民针对杭政函[2014]5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了专业详实的法律意见。

3、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对省政府委托的《浙江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意见》进行法律审查。

4、对浙江省针对教堂、寺庙等宗教场所清理、整顿一事进行合法性论证。

5、对《浙江省属企业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法律审查。

6、2014年9月份,朱卫红主任入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专家库成员。

六、对外交流有突破,委员外出交流、讲座活跃

    1、2014年3月25日,朱卫红、麻侃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中心举办的“行政指导性案例中美研讨会”。

    2、2014年5月,朱卫红主任与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豪律师集团袁小彬主任讨论重庆和浙江两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2014年6月8日,麻侃秘书长受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邀请,为合肥市律师协会年度业务培训作题为《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的专题讲座。麻侃结合律师的职业属性和执业特点,讲解律师如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作用。

4、2014年7月3日,麻侃秘书长被浙江财经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

5、2014年7月5日,麻侃秘书长受邀参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双师制’建设研讨会”,并被聘任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

    6、2014年10月17日至19日,朱卫红、严亮奇、袁裕来、朱嘉宁、张丽蓉等五位浙江行政法律师赴成都参加全国律协行政业务委员会2014年年会。袁裕来主持了一节活动,朱嘉宁律师作为点评嘉宾上台点评。朱卫红主任作为论文作者上台演讲的同时,又受组委会安排作为点评嘉宾与全国行政法律师交流,成为参会委员中唯一的既是论文作者又是点评嘉宾。浙江律师在全国行政法律师队伍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7、2014年12月6日,朱卫红主任参加了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年会,与全省众多高校学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地中级人民法院的资深行政审判法官针对行政诉讼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8、2014年12月17日,朱卫红主任受邀走访北京万博律师事务所,与该所主任褚中喜律师就行政诉讼专业化及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律师机遇问题进行探讨。随后,朱卫红主任还参观、拜访了中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才亮律师创办的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并与王律师等北京行政法方面的专业律师就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9、2014年12月20日,麻侃秘书长被浙江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增补为副会长。

浙江省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