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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业务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
日期:2009-02-23 阅读:3,365 次

过去的2008年在国际和国内都是很不寻常的一年,民商业务委员会在浙江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服从大局,听从省律师协会安排,在各位委员的参与下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施三年工作规划打好了坚实基础。现将2008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1 2008 5 31 ,成功举行了民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了以叶明为主任,陆云良、冯震远、金克明、洪友红、魏杰为副主任,魏杰(兼)、陈小明为秘书长的工作班子和分工;制定了2008年民商委的三年工作规划。

2、完成了民商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指引。根据省律协的布置,本委由陆云良副主任牵头,由叶明主任定稿,完成了民商业务的工作指引的制订。

3、确定了3年内研究课题。结合当前的社会形势和经济形势和民商业务的自身特点,确定了民商业务委员会今后三年内的研究课题,尤其是对汶川大地震后引起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如:汶川大地震中“不可抗力”问题研究;汶川大地震中失踪人员人身保险赔偿问题研究;汶川大地震中按揭贷款房屋的保险赔偿问题研究;救灾募捐中虚假认捐法律问题研究等等。

4、制定民商业务委员会工作制度。确立了民商业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宗旨;委员加入的机制;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的工作职责;委员会的活动方式,等等。工作制度为规范民商委的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5、对民商业务委员进行了一次民商业务培训。邀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王庆华副庭长作了《民诉法修改后再审理论与审判实务》的讲座,邀请了部分宁波律师参加旁听,加深了与会者对修改后民诉法的理解,提高了大家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6、为省律协理论实务研讨会准备和筛选论文。积极组织民商业务会委员撰写论文,并对递交的论文进行筛选。民商业务委员会委员在2008年的论文研讨会中有2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另外,朱祖飞还获得最佳风采奖,吕甲木还获得了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优秀奖。

7、建立了泛杭州湾民商律师合作联盟。为充分发挥民商业务委员会律师各自的资源优势,促进民商律师的业务合作与交流,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泛杭州湾民商律师合作联盟。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各方加强在工商、税务、房地产、车管等公共查询机构的调查取证和陪同调查、会见当事人等方面的协作;协议各方根据外地协议方请求,为外方来本地办案提供住宿、交通、通讯和就餐等信息和方便;协议一方律师在另一协议方所在地办案遭受侵权时,可以向当地协议方求助。当地协议方应当立即协助维权,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等等

8、创建了浙江民商律师网上交流平台。为了更方便民商业务委员会委员的交流与沟通,创建了浙江民商律师网站和民商业务会委员QQ群。网站设有“委员会动态”、“信息交流”、“理论研究”、“司法实践”、“法学茶座”、“新法速递” 、“委员风采”等栏目。该网站作为我省民商律师的网上交流平台以“关注民生、服务浙商、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推动浙江民商律师的理论研究、实务交流、信息沟通和异地协作为己任,竭诚为我省律师开展民商业务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这也是民商委员会履行对我省民商律师承诺的实事之一。通过网上交流平台,使委员及时了解委员会的工作动态,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活动。

民商委的这些工作和努力,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2009年的工作和本届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基础。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委员的参与热情不高,论文写作的数量不多,质量有待提高,委员之间的交流合作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来年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