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主要活动:
1、为增进省内律师在知识产权法律实务领域的互动与交流,帮助律师同仁拓展业务思路和更好地服务企业,
2008
年
12
月
5
日
下午,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与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信息网络业务委员会及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在杭州之江饭店举办了“知识产权律师实务论坛”。论坛由副主任唐银益律师主持,来自各律师事务所的近80名律师参加了活动。本次论坛采用开放和自由发挥的方式,由数位知识产权从业律师介绍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中的实务经验,向与会律师提供实用的、可供选择的信息。律师发言主题包括:如何开拓知识产权业务、律师如何帮助企业运作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法》背景下的律师知识产权业务、网络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犯罪、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解析、英国专利律师制度介绍等。论坛活动中,各位律师还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对知识产权业务的影响发表了见解。最后,委员会副主任唐银益对业务委员会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就律师拓展知识产权业务提出建议。
2.
2009
年6
月6
日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杭州西湖会所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发展浙江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如何提升浙江律师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如何搭建浙江知识产权业务平台,并对浙江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引编写工作进行落实。会上还针对
12
月18
日
由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参与协办的2009首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的议题进行了广泛的征集,听取了各位委员的建议。
3.
2009
年
10
月
23
日
,徐敏、陈武、张民元、李为、李求佚、胡维朗、李亚成、赵箭、黄妙等委员参加2009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南京年会。
(1)徐敏主任代表浙江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上海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签订长三角知识产权律师合作协议。
(2)张民元律师、卢晓春律师、周辰土律师、徐昭律师助理编写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引》获本次年会“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奖。秘书长张民元律师代表浙江律协在年会商标分会上发言并介绍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引》的编写情况。
4、2009年11月,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2009年会及浙江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筹备工作组成立,并分别于
11
月
25
日
、
12
月
18
日
、
2010
年
1
月
8
日
召开三次筹备工作会议,2009年会及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将于
2010
年
1
月
16
日
至17日在宁波东钱湖召开。会议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吴坚、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出席会议,邀请了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哈佛大学法学博士陈炽律师、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会主席陶鑫良教授、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商标分会主席马翔律师、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叶建民律师等专家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企业知识产权界知名人物韵升集团总裁竺韵德、通领集团总裁陈伍胜、温州烟具行业协会会长黄发静、大光明眼镜董事长赵晓军、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会长任美康等出席会议,并邀请贝发集团、方太集团、纳爱斯集团、奥康集团、汇水集团、华州集团、文魁集团等知名企业代表参会。至
2010
年
1
月
8
日
,共收到律师报名51人,企业代表报名23名。会议组织了浙江优秀知识产权案例的评选。会议共收到参选案例20个,经全体委员投票后将选出十个优秀知识产权案例在年会上颁发证书。会议将启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筹备工作。将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组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5、
2009
年
12
月
18
日
—19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协办的2009年首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徐敏主任作为论坛的副秘书长,参与了全程的策划与筹备工作,论坛当天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全球的知名风投公司与创业基金、国内外顶尖的互联网专家齐聚杭州与会。论坛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才主持,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马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朱祖德分别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邵宁针对中国互联网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做了重要讲话。美国前专利与商标局局长布鲁斯·莱蒙、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局长高卢麟、美国大法官爱德华·达米契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论坛上各与会代表与专家分享了最前沿的知识产权资讯,共同探讨了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发展与未来。
二、队伍建设:
2007年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7人,2008年年会期间,新增委员10人,2009年年会新增报名委员人数为35人,合计总人数达82人。
三、主要成果:
张民元律师、卢晓春律师、周辰土律师、徐昭律师助理编写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指引》获2009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十佳知识产权论文”奖。
三、对外交流:
1、徐敏主任代表浙江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上海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签订长三角知识产权律师合作协议。
2、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对接,联合策划并组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