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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2009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0-02-03 阅读:3,211 次

2009年是本届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工作的第二个年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省厅司律管处和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根据09年浙江省经济在金融危机形势下转型升级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各位委员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较好地实现了教育培训、研讨交流的委员会主旨,同时也在工作过程中梳理和明确了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及发展方向。现将本专业委员会09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定期向各委员发送行业信息及专业法律动态,以促进交流、共享信息。

09年,本委员会通过定期发布内部刊物、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业务交流学习,以促进专业知识积累及业务能力之提升。主要是由秘书处制作月刊,将当月或最近的业内动态、法律法规和案例收集整理,发送各位委员;同时,委员会还通过秘书处及网络平台实现了委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及信息共享,包括赵永清主任在内各委员经常将各自搜集或接触到有价值的信息和材料及时发送秘书处转发共享。

二、加强与境内外同行交流,在借鉴经验、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扩大委员会的影响力。

09年,委员会多次组织各委员积极参加与境外同行业务交流活动,得到了同行的肯定与认可。5月,本委员会组织赵永清、邹峻、王立新、陶海英、崔海燕、洪建政等多位委员积极参与了《香港律师会职业操守指引》的翻译工作,加深了对香港律师行业规则的了解,同时对省内行业自律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6月,委员会还组织各委员参加由美国Jones Day律师事务所律师举办的美国337案件争议处理的讲座,各委员在加强了对美国337案件法律程序及应对策略的了解同时,建立了与相关律所的联系。7月,委员会组织各委员参加由浙企代表、浙江律师代表和香港律师代表共150余人参加的“浙江企业涉外法律服务系列洽谈会”,赵永清、邹峻、陶海英委员还在会上分别就国际仲裁、跨国并购等主题做了演讲,会后与会各委员还与香港律师一起为与会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在共同为浙江企业“把脉”过程中,展示了浙江省涉外律师的风采。

三、培训学术研讨工作齐头并进,以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促实务发展。

4月,本委员会两次组织数位委员赴京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协与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共同举办的欧盟法培训,分别学习了并购、投融资、反垄断、产品责任法等方面的欧盟法律,较好地提升了浙江律师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水平。同时,委员会鼓励各委员积极撰写专业文章,不断研究与总结,以提高专业化能力与水平,097月,委员会筛选推荐论文参加华东律师论坛论文评选,王立新委员的《关于FOB价格条件下无单放货的风险对策》一文和陶海英委员的《独立保函中受益人欺诈索赔的救济与预防》一文,获得2009年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活动三等奖。同时,为适应目前我省打造海洋大省的目标,更好地均衡船东与造船企业的利益,陶海英委员还参与了我国第一部《标准造船合同》的起草和翻译工作中(目前该合同文本已经定稿等待发布)。此外,各委员还积极参加浙江省WTO组织法研究会、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等举办的学术活动,加强与理论界的交流与沟通,以进一步引导实务的发展。

四、成功举办09年年会,总结提升,展望来年。

为总结一年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同时加大委员会内部之间以及与外部相关委员会的交流,通过深入沟通,09年本委员会协携手“WTO与反倾销委员会”共同举办09年年会,这是两个委员会成立以来一次创造性的尝试。双方在业务领域上的相通和互补使得与会人员均在年会的交流与学习中受益匪浅,年会还分别邀请到了浙江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张勇局长就“浙江省应对贸易摩擦的新形势”、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Spencer S. Griffith就“中美贸易政策的最新变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郑菊红庭长就“金融危机下的涉外及海事海商诉讼若干问题”作了主题报告。随后,委员们就各自在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新一年的工作安排进行了共同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参与和精彩互动,使得此次年会取得很好的成果。

2009年对本届的委员会而言是在摸索中前进的一年,我们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不足,很多新问题和新情况都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新的一年,我们会继续配合律协工作,持续关注专业领域内的发展动态,结合律协指导以及浙江涉外法律服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委员会建设,以推动我省涉外及海事海商律师理论实践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地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2010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