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商委”)在浙江省司法厅领导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在全体委员、省其他专业专委会、省内其他各地市律协以及各地非委员律师的积极配合下,以提高工作质量为着力点,积极进取、团结协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2014年计划安排,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现将民商委2014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商委2014年度工作成绩、亮点
2014年,民商委以提升律师法律服务的实务水平以及业务开拓能力为重点,积极配合省律师协会工作,开展业务研讨和理论研究。活动内容丰富,反馈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律师实际需求出发,结合热点问题及时召开实务论坛
2014年,省律协民商委组织的每场活动均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解读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和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为律师实际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吸引了业内律师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2014年1月25日下午,针对当下暴力袭医事件频频发生,医疗机构与患者日趋敌对,许多医生成为暴力袭击的无辜受害者,医患关系形势严峻,省律协民商委携手浙江省医师协会、浙江省护理学会、浙江省医学鉴定办公室举办了民商委2014年首次论坛。论坛以“暴力袭医之法律原因与对策”为主题,结合社会现状、经济环境、医疗体制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以寻找暴力袭医之法律原因及其对策为主展开讨论,并形成了书面报告,作为人大代表有关医患关系议案的法律参考,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建设贡献律师界的力量。
(二)关心青年律师成长,积极配合省律协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民商委始终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积极配合省律协的各项工作安排。2014年4月17日-19日,根据省律协的工作要求,民商委承办了第二期浙江省青年律师训练营。
训练营为期两天一夜,以提升青年律师非诉讼业务能力为主旨,围绕律师函撰写、尽职调查函(提纲)撰写和非诉讼项目谈判技巧等三大内容展开训练,主要涵盖了学员演讲互动、现场实务撰写、专家讲座、专家点评、沙龙交流等丰富环节,培训效果得到了参训学员的好评。
(三)积极开展行业内部交流,邀请专家名师分享观点和经验
2014年,民商委仍然坚持积极开展行业内部交流,尽可能多的邀请各方专家、名师前来讲课、参与研讨,与委员交流互动,让委员及时了解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为委员更好的进行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帮助。
(四)充分加强同各地市律协以及专委会的合作和交流
根据民商委各地委员的建议,2014年,民商委特别加强了同省内各地市律协民委会的合作和交流。每次活动均邀请各地市律协民委会委员以及代表律师参与交流。
(五)积极参与全国及地区律师论坛,提升浙江省民商委律师在全国的影响力
为提高律师在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执业能力,民商委委员积极参与全国及地区律师论坛,与全国的同行进行交流,实现自我提升的同时,也展示了浙江律师的风采。例如2014年11月22日-23日,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民商委秘书长陆容律师参加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论坛,楼主任就《农村土地流转中留用地政策的思考》作了专题发言,极好地展现了在民商法专业领域的风采。
(六)
积极配合开展法律业务培训,为律师和企业、行业之间搭建交流平台
律师的职业性决定了法律服务性,律师只有深入法律实务,才能更好的体现律师的社会效益。例如,2014年4月22日下午,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安排为来自全市近百名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授课;2014年9月2日上午,楼主任为萧山区经信局、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主办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培训班”授课。楼主任严谨专业不失风趣幽默的讲课,让律师、企业家在轻松、快乐中收获了智慧和知识,为律师和企业、行业之间搭建交流平台。
(七)精心筹备安排各项工作,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2014年,民商委工作目标明确,内部分工完善,认真筹备安排各项工作,民商委秘书处全体成员齐心协力,为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八)设立微信群,通过即时通讯平台,加强委员律师间的交流与联系
2014年,为促进各委员律师交流、联系,民商委专门组建了“浙江律协民商委”微信群。通过这一交流平台,架起了委员们沟通的桥梁,为大家及时分享交流、同步信息等提供了便利。
二、2014年民商委举办的活动
(一)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扩大研讨活动的参与范围
2014年,民商委举办了以下论坛研讨活动:
1、举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之法律路径研讨会
2014年1月25日下午,省律协民商委携手浙江省医师协会、浙江省护理学会、浙江省医学鉴定办公室举办了民商委2014年首次论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之法律路径研讨会。
研讨会在杭州市之江饭店举办。民商委委员、各地市律师代表以及医护工作者200人参与了本次活动。省律协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主持并做专题发言,胡东迁、朱卫红、赵丽华、金其飞4位律师和3位医疗行业代表分别作专题分享。省律协沈田丰副会长、曹悦副秘书长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相关领导十分重视本次研讨会,亲自到场参与指导。
本次论坛是民商委充分听取委员意见后,与医疗机构合作举办的活动。会议选题精准、议程安排合理,与会人员交流充分,省民商委本次论坛的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也为今后举办该类活动提供了参考。论坛还形成了书面法律意见,给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议案提供了参考。
2、召开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互联网思维下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专题论坛
2014年3月1日,“民商委年会暨互联网思维下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专题研讨会在紫金港国际饭店三楼紫荆厅顺利举行,会议为期一天,省律协曹悦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在年会上,在向全体委员汇报2013年的工作情况以及2014年的工作规划后,民商委主任班子虚心听取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年会结束后,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律师就“互联网思维下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进行了专题讲座,与会律师就相关问题与蒋勇律师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与会律师表示,本次论坛内容详实,蒋律师演讲观点新颖,分析透彻深刻,对律师在新环境中执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启发性和针对性。
3、与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合作举办“法律顾问单位业务开拓与维护”研讨会
2014年3月29日,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省律师法律顾问单位的业务开拓与维护,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省律协民商委与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合作举办“法律顾问单位的业务开拓与维护”论坛。
论坛从不同角度,对于国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拓展及服务要点进行分析和研讨。与会律师表示,本次论坛选题符合实际、内容丰富,对于提升律师的法律顾问业务拓展和维护能力有一定帮助。
4、承办第二期浙江省青年律师训练营
2014年4月17-19日,根据省律协的安排和要求,民商委承办了第二期浙江省青年律师训练营。
本期训练营以提升青年律师非诉讼业务能力为主旨,围绕律师函撰写、尽职调查函(提纲)撰写和非诉讼项目谈判技巧等三大内容展开训练,安排了学员演讲、学员互动、现场实务撰写、专家讲座、专家点评等丰富环节。
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和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楼韬分别就律师办理尽职调查业务的流程和技巧以及律师函的起草技巧和注意事项为学员作了专题讲座;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杰、陆云良、委员王全明、省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欣等民商事业务专家律师针对学员现场撰写的法律文书进行了综合点评。在18日晚的沙龙上,几位专家律师就非诉讼项目谈判为训练营青年律师进行了答疑解惑。省律协曹悦副秘书长全程参与本次训练营,并对工作给予了鼓励和支持。
训练营由民商委秘书长陆容律师主持,浙江省资深律师、青年律师营员以及其他报名参会的各地律师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训练营。参会律师反应热烈,均认为该训练营取得了良好效果。
5、与杭州市律师协会民委会、建房委合作举办“留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
2014年6月28日下午,省律协民商委与杭州市律师协会民委会、建房委共同举办的“留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
研讨会特别邀请了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叶向阳法官做专题培训。叶庭长从近年全国各地相继出台的关于留用地政策,法律实践中关于留用地的争议和案件等方面与参会律师进行交流、分享。
参会律师均表示,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对律师在留用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方面的实务操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帮助。
6、举办“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拓展”专题实务论坛
2014年7月5日下午,为了帮助我省律师扩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思维,提升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能力,民商委在杭州紫金港国际饭店召开了“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拓展”专题实务论坛。
论坛由民商委秘书长陆容律师主持,并邀请了省民商委副主任陆云良、魏杰,委员王宁晓、陈昱、方刚成5位资深律师进行专题讲座,省民商委委员、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台州、温州等各地民委会以及其他报名参会的各地律师等共约15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内容充实,交流充分,为律师在非诉讼业务拓展中的方法、渠道、技巧等提供了帮助,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7、举办“互联网环境下的合同法律服务”实务论坛
为提升我省律师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合同法律服务的实务能力,促使律师更好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互联网环境下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立法进程,省律协民商委于2014年12月26日在杭州紫金港国际饭店紫荆厅3、4号厅召开了“互联网环境下的合同法律服务”实务论坛,讨论和交流相关实务问题。
本次论坛由民商委秘书长陆容律师主持。论坛邀请了民商委委员王宁晓、孔建祥、郭筹鸿,温州律协建房副主任李雪品,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方钧亮5位资深律师和淘舜电商蒋亦韬总经理进行专题讲座,省民商委委员、杭州市律协民委会、台州、温州等各地民委会以及其他报名参会的各地律师等共约10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沈田丰副会长出席论坛并就互联网时代下合同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发表了讲话,对本次论坛的举办给予了肯定和支持。
(二)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相结合,组织骨干委员参与理论研究,以提高理论研究的深度
2014年,民商委委员积极向各类型征文活动提交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如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理论文章、合同示范文本等征文活动,民商委委员均有相关论文和材料提交。其中:
在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征文中,民商委副主任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陆云良律师、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何旸律师、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胡奎律师等多名委员分别发表《CAM企业法制管理模式与植入工程研究》、《关于拓宽私人法律顾问服务的几点思考——以温州地区为例》、《论高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等理论文章。
为进一步完善民诉法司法解释,使其更加符合立法原意,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年度全国律协关于《民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浙江省民商委根据其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根据省律协年度工作安排,民商委积极配合编纂《2014年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专业年鉴》,报送了2份专业委员会活动综述(由民商委秘书处提供)、2份专业文书范本和2个典型案例分析。
(三)
积极参与全国各地区律师论坛,展现浙江律师专业风采
民商委广大委员踊跃参与全国各地区律师论坛。2014年4月8日-10日,楼韬主任前往之江饭店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会员大会暨房地产产业经济报告会,并对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管理评审标准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2014年4月11日,楼韬主任参加了内蒙古律师协会在杭州举办的座谈会。楼主任与参会的两地律师就如何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加强律师行业内的交流进行了深入交谈;
2014年4月12日,楼韬主任、陆容秘书长前往杭州香溢浣纱宾馆参加了由全国律协组织的中国合同法论坛研讨会。楼主任、陆秘书长与各地参会律师就合同法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2014年7月19日,陆容秘书长参加了市律协在之江饭店举办的《民事及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专题培训;
2014年7月19-20日,楼韬主任作为全国律协民委会物权法论坛主任,前往哈尔滨参加了全国律协民委会举办的物权法论坛;
2014年7月26-27日,楼韬主任前往浙江义乌参加由省律协组织的以“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与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楼主任就互联网时代下律师非诉讼法律业务拓展的重要性与参会律师进行了经验分享;
2014年11月25日,楼韬主任参加了在杭州市之江饭店举办的浙江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座谈。楼主任认真听取了省司法厅、律协领导的讲话,表示会始终坚持以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省律协的各项工作,以促进我省律师行业的不断发展;
2014年11月22日-23日,省律协民商委主任楼韬律师、秘书长陆容律师参加了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在上海市召开第十六届民商法研讨会。楼韬主任就《农村土地流转中留用地政策的思考》作了专题发言。
民商委通过积极组织广大委员参与全国各地区律师论坛,一方面加强了律师行业间的联系,形成了一定的沟通机制;另一方面也展现了我省委员律师在专业领域内的风采。
三、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一)总结经验
1、在本届民商委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民商委委员齐心协力,相互支持、配合,努力完成浙江省律师协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民商委2014年的工作目标。
2、民商委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律师的实际工作与最新的行业动态、社会热点相结合,让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民商委活动中来,提升活动效果,活动得到良好的反馈。
3、民商委在举办活动时策划周详,在为委员律师做好服务的同时,充分考虑经费的问题,尽可能节约经费开支。
(二)民商委在2014年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从活动影响力上来看,虽然在业界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达到了一定的活动效果,律师之间的相互交流也得到了加强,但是从社会影响力层面来看,宣传力度还是不足,在宣传形式和方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微信平台的互动、维护工作有待加强
民商委将进一步拓宽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作用。一方面加强微信交流互动,另一方面加强对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保障信息准确发布和安全。
四、总结2014年,展望2015年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新契机。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015年,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努力,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己任,在原有的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励,并将以更积极的态度、更创新的活动方式,使民商委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