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一届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正式成立。本届委员会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在已经形成的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行业指导、管理和组织功能基础上,全面有效地发挥本委员会的专业指导和业务交流作用,藉此充实、深化我省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的力量和专业素质,为形成一支熟练规范、水准专业、阵容齐整的涉外律师队伍提供富有成效的服务。
本年度委员会以上述工作目标为基础,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及省厅司律管处和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各位委员共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活动,主要包括:
一、举办“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2012年2月24日,委员会会同香港联交所在杭州花家山庄联合举办了“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省律协涉外委委员、部分非委员律师及企业代表近60人参加。讲座由涉外委主任王立新律师主持。
香港联交所代表韩斌先生、宏杰集团资深会计师何文杰先生分别作了主题演讲。韩斌先生在概述香港证券市场的总体特点的基础上,介绍了内地企业选择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优势与具体程序,为参会委员及律师今后拓展证券业务提供了宝贵意见。何文杰先生的演讲题为《香港上市的架构和税务安排》,他结合宏杰集团承办的实际案例,全面详细地分析了中国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前的公司架构规划和重组,为我省涉外律师从事公司上市前的重组业务开拓了思路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举办“新加坡国际仲裁程序庭审观摩研讨会”
2012年8月31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和新加坡法律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新加坡国际仲裁程序庭审观摩研讨会在杭召开。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副秘书长俞柏盛出席会议,全省律师和企业法务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章靖忠会长在大会上致辞,他指出,本次会议旨在交流国际仲裁选用法律的最新发展现状,通过庭审演示使与会代表直观地了解国际仲裁中的披露程序和交叉询问程序,加深浙新两地律师共同服务浙江企业的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两地的企业和经济,更好地发挥解决国际纠纷和争端中的积极作用。
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新加坡法律委员会中国组负责人骆维明高级律师作了题为“国际仲裁程序中证据的重要性”的主题演讲。他提到,证据在国际仲裁程序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披露程序,申请人能向仲裁庭申请披露对方持有的、支持己方观点的证据;交叉询问模式,又能通过对对方当事人的询问,暴露其证言中的矛盾和错误,从而降低该证言的证明力,或使对方证人承认对本方有利的事实,国际仲裁通过这两种使得仲裁员采用的证据更加真实可信,从而达到仲裁的公平合理。
新加坡律师通过模拟一宗国际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的国际仲裁程序演示了具有英美法系特色的披露程序和交叉询问方式,参会人员就国际仲裁相关问题与新加坡法律人士展开了积极的交流互动,现场实务研讨气氛热烈,获得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三、举办“美国公司治理与诉讼法律实务”研讨会
2012年9月21日,委员会和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在杭州联合举办了“美国公司治理与诉讼法律实务研讨会”。涉外委委员律师、非委员律师与企业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Peter Huang律师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美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私有化程序。Eric Waxman律师针对美国公司诉讼,包括常见的证券诉讼案件类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公司内部信息传递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尽早聘请专业顾问提供全面服务的必要性等作了富有实务经验的阐述。美国世达律师事务所亚洲区负责合伙人、资深律师Etcheverry Lance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美国法律框架下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和胜诉要点相关规定和实践,并与王立新律师共同讲述了中美律师的协同配合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Brad Klein律师重点就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相关规定做了讲述。
本次研讨会紧跟涉外法律实务热点,着重介绍了美国诉讼制度、证券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知识,对涉外律师执业水平的提高和浙江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增强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本年度,新一届委员会在加强业内和对外交流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部分工作计划未能如期实现,有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本届委员会恰逢后金融危机时代,涉外和海事海商律师业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委员会将继续结合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指导以及浙江涉外和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委员会建设,以推动我省涉外及海事海商律师理论实践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地为我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转型发展服务。
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