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签约仪式暨国际仲裁实务分享会在杭成功举办
日期: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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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加强浙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徐晓波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开局开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浙江作为外向型经济大省,随着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迫切需要一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律专业人才。浙江律师行业要把握机遇,顺势而为,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共同探索涉外律师人才协同培养的新模式,为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是谋深谋实。 浙江律师行业要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健全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双向交流机制,学习借鉴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律师培训、培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持续拓宽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技能实践平台,提升涉外律师人才培育工作质效。 三是精诚精品。 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精诚合作,携手打造协同育人新机制、新品牌,把合作项目打造成精品项目,形成标志性成果,共同答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考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