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换届之后的第一年,在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本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不仅扩大了本委员会在业内的知名度,也使全体委员和广大对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感兴趣的非委员律师获益良多。本年度,本委员会共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举行了三次全体委员会议
1.2011年12月9日,换届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是全体委员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大会。会议期间,全体委员对委员会的职责有了充分认识,并审议通过了届期工作计划和2012年度工作计划。
2.2012年5月13日,委员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婚姻家庭事务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邀请北京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上海律协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江苏律协民事委员会、浙江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共同在杭州举行了大型的理论研讨会。
3.2012年12月15日,在宁波召开“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2012年度年终会议”,全体委员相聚宁波东钱湖“钱湖悦庄”,对整个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安排。会上评选了两名优秀委员,并对委员的论文进行了研讨。
二、举行理论研讨三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热点问题讨论。在5.15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委员会与京、苏、沪专委会律师共同研讨分析当前婚姻家庭中热点纠纷的现状,探讨解决机制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的社会影响,促进了京、沪、苏、浙四地婚姻家庭律师的深入交流,提升了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执业能力和水平,有效推动婚姻家庭律师在专业方向上取得更大成就。
2.继承法修改研讨。此次研讨采用QQ群交流方式,让各委员对继承法的修改提出意见。通过研讨,不仅促进了各委员对继承法的重视和研究,也为相关的立法部门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3.主题研讨。委员会通过收集各地的婚姻家庭典型论文案例,挑出具有典型意义的论文案例,安排全体委员作主题讨论,使全体委员对婚姻家庭事务有了新的认识。
4.提供示范文本两份。今年全体委员集中修改讨论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和《离婚协议书》,汇集各方意见后整理成文,作为示范文本进行推广。
三、征集各地典型案例汇集成册
1.上半年,在5月13日大型研讨会之际,本委员会不仅要求委员提供典型案例,也广泛收集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提供的典型案例,并汇编《2012京沪苏浙婚姻家庭律师论坛交流案例集》一册。该册子共收集了75个典型案例,内容涵盖婚姻家庭事务的各个方面,对律师从事婚姻家庭业务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该册子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赞扬,导致供不应求。
2.下半年的年终会议,委员会安排委员就自己提供的案例与其他委员进行分享。以帮助所有委员能够及时学习了解婚姻家庭案件的新动向和省内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原则。
四、QQ群建立的效果显著,每天都有律师在上面提问,每天都有其他律师帮忙解答,提供自己的意见和自己知晓的判例,这种及时有效的交流大大提升了委员们的专业能力。且QQ群也是专委会工作的好工具,我们通过QQ群发布通知,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相关文件,使委员能第一时间掌握最新动态。
今年委员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明年委员会将再接再厉,为全体委员提供更好的交流学习平台,创造更多的专业领域的理论研讨机会,让专委会的成果受惠于更多律师。
浙江省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