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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5-02-15 阅读:2,430 次

在过去的2014年,在省律协支持指导下,金保委完成了一定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之处,现将本年度金保委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3年12月26日下午,金保委主任吴清旺、秘书长宋深海在浙江省律协参加了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会议,为贯彻《浙江省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2013年工作会议》,金保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三年规划,制定了2014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上报省律协。

二、充分调动金保委委员的积极性,鼓励本委委员参加各项会议,从而不断充实自身法律知识,吸取宝贵的实践经验。

1.2013年12月14日下午,省律协举办《律师办理实现担保物权法律业务》专题论坛,金保委陈国强、陈芬娟余彦波范万兵徐霄燕程良荣赵伟东7人报名并参加了会议。

2.2014年3月1日下午,省律协举办《关于召开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业务委员会年会暨“互联网思维下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管理创新”》专题论坛,金保委组织并协调后,我委委员徐霄燕王春花李萍朱胜4人报名并参加了会议。

3.2014年4月19日,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召开年会,会议邀请高雄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雄市西区税捐稽征处税务员、高雄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共同探讨城镇化与土地财政问题。金保委程良荣童卫华2人报名并参加了会议。

4.2014年7月5日下午,省律协举办“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拓展实务研讨会”,金保委李萍、蔡辉强、王春花、郭婧4人报名并参加了会议。

三、为规范本委工作,加强委员之间联系,2013年12月2日,申请金保委统一工作邮箱,zjslxjbw@163.com。此后,本委均以该邮箱向律协汇报,并统一与委员联系。

四、2014年6月,“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论文征集活动展开,本委组织委员积极参与并提交了论文三篇:1.(曹红光)开展组团式农村法律顾问服务;2.(程良荣)浅谈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3.(刘美双)票据追索权时效问题探析。

五、组织并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与法律”专题会议。

2014年11月底开始筹备金保委2014年度会议:包括向律协上报会议申请和计划,起草会议通知,邀请主讲人,报省律协敲定会议地点,后正式发放会议通知(包括委员和非委员),确定到会人员并签到、接待。12月13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的互联网金融与法律研讨会在杭州星都宾馆召开。会议以新兴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为背景,以探索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服务内容为目的,希望拓展一条为新兴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提供法律服务的道路。省律协金保委主任吴清旺主持会议,浙江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陈建可、盈盈理财合伙人熊伟、鑫合汇董事长胡德华、微贷网运营总监朱华彬、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时静、温州市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方钧亮进行了发言。本次会议贵在由省律协与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承办,由律师界和金融界的代表共同参与,希望能够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服务的展开,就最前沿的互联网金融及法律服务,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

六、去年10月,受省高院委托,由吴清旺主任为具体起草人,并通过本委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修改省高院“专家辅助人制度审判指导意见”,并组织全体委员研讨定稿,最后以律协金保委名义上报省高院。2014年,省高院“专家辅助人制度审判指导意见”已正式下发全省,省高院还专门致信律协以表感谢。这不仅扩大了省律协的影响,更是在省高院意见制定时发挥了律师的作用,而且是全国首次。具有律师参与立法的示范意义。

2014年度存在的问题:与金保委对口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学习还不够系统,之后要进行规范系统的学习;委员之间的交流仍偏少,互动的氛围还不够;金保委的调研积极性和成果不足。为此,2015年本委将着力加深各委员的联系,尽量多组织各种形式活动,发挥省律协的平台优势,提高委员们的积极性,加强与其他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继续致力于多出金保委的成果,出好金保委的成果!

 

                            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